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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08:44:2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远民族工业园顺连路15号

建设单位

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现有项目的空置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2100平方米)进行建设生产,扩建前后总占地面积不变,新增扩建石灰石粉年产量为10万吨。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远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排入连州市民润投资有限公司(九陂污水处理厂)处理。
2.粉尘废气在密封车间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排气筒排放。
3.采用设备减震,厂房隔音、绿化吸声处理等综合降噪措施等措施,降低噪声。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抹布、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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